九十四學年度研究所新生之必修與選修科目 94.05.04系務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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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課程 |
◎多變量分析 ◎研究方法
◎組織行為 (大學曾修習者得申請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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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課程 |
◎行銷管理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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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課程 |
◎行銷管理研討(或國際企業管理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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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課程(必修) |
企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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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選修課程 |
作業研究、管理經濟、管理會計、產業分析、中國式管理哲學、領導與決策、台灣企業問題研討、法律課程(可至財法所任選一課程)、企業競爭力管理、證券分析與投資管理、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創新說英文、大陸企業問題研討、國際金融、知識管理....等。 |
其他規定:
一、若學生大學為商管科系畢業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則基礎課程與進階課程僅需各修二門
(即主副修各二管二專)。
1.研究所基礎課程主副修二管連同大學所修課程,合計必須符合六管選四管之要求。
2.一年級學生應於9月30日前確定指導教授、並於第一學期期中考前交出指導教授指定三
門必修課程名稱。
二、大學非商管科系者須補修會計、統計。
三、畢業學分數:至少五十一學分(不含論文),且須通過資格考。
四、資格考共計三科如下所列: (於寒、暑假舉行)
1.組織理論與管理及組織行為:70分合格。
2.六管選二管:主選一管加重20%,合計140分合格。
3.托福考試:成績需達530分(新制197分)或多益測驗702分。成績未達530者需加修
「創新說英文」,成績達530者可申請免修「英文會話與撰寫」。
五、每學期修習學分上限為十八學分(不含補修之會計、統計)。
六、修習外所(含碩專)學分不得超過6學分,且不得與本所所開課程名稱或課程
內容相同(限選修)。